最新动态

关于开展“阅读改变人生”专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2浏览次数:813

各学院党委、校直(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工委、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养成阅读经典的良好习惯,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阅读活动、分享阅读经验、推荐好书目,根据国家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精神,校精神文明办特组织开展此次专题征文活动,现就此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稿件内容应积极向上、紧扣主题、观点鲜明,具有推广阅读、推介好书的价值。

2.稿件须为原创作品,一经发现抄袭侵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3.稿件格式:一律以Word文档提交,不接受纸质稿件。

4.征稿对象:全校师生员工(包含离退休老师)。

二、征文时间及流程

征文活动分为:投稿、推荐、评选三个阶段。

1.投稿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2.所征稿件随到随审,稿件一经接收,即自动进入征文活动的复评阶段,在《石河子大学报》、《石大文艺》上,开辟专栏,择优刊发。在2015年8月31日前,将专栏稿件汇总,集中评审,并于9月20日将优秀稿件报送至兵团新闻出版局,再由兵团新闻出版局统一报送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民阅读报刊行工作办公室。

3.公示表彰

学校将根据投稿情况,对入选稿件进行评优奖励。

2015年9月20日—10月31日期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终评,并在结果公示后进行年度表彰,最终评出全国奖60名。

三、终评标准

1.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新科技理念和文明成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专业水准:稿件中所涉及的图书作品,在同类著述中居于上乘,重点突出,能够有效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

3.时代特征:稿件中涉及的图书作品应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新成果。

联系人:李登叶

联系电话:0993—2058022

投稿邮箱:578321391@qq.com(投稿请注明“阅读改变人生征文”字样,并附详细通讯联系方式)

 

               石河子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