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继职教学院“讲文明树新风” 暨并校二十周年公益宣传作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1092

 

为营造并校二十周年文明、团结、和谐、奋进的石大形象,更好地展示石大文明新风,倡导文明新风、讲好石大故事,凸显石大气质,构建出用美丽画面、悦耳声音、创新灵感交织的石大文明、石大灵感,根据《石河子大学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文明委发20163号)和《石河子大学“文明校园,文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文明委发20166号),现举办石河子大学继职教学院“讲文明 树新风”暨并校二十周年公益宣传作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继职教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大赛宗旨与内容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涵盖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诚信友善、生态文明、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传播、民族团结、廉政文化、身边好人好事等内容,凸显并校二十周年学校浓厚的学风、文明的校风、扎实的科研之风、新鲜活泼的学生活动等。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师生喜闻乐见的公益宣传作品。

三、参赛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

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一)参赛作品

1.摄影类作品。参赛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3M大小的电子文件;可为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可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2.平面设计作品。参赛平面设计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3M大小的电子文件。3.网络新媒体类(微电影、微视频等)。内容应积极健康,新颖活泼,主题突出,以小见大,微言大义,时间不超过2分钟。

(二)作品报送要求。

1.取材方面。突出石河子大学的校园特色,结合石河子大学的建校历史、发展过程、民族氛围、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等,大力弘扬以道德模范为代表的石大“群星现象”,凸显石大的新风貌、新风尚。

2.表现手法方面。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石大元素符号,广泛运用多种文化表现形式,提高作品表现力,提升宣传效果。鼓励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宣传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公益宣传作品对师生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附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和简介。大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报送时写明单位(学院、系、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报送作品至继职教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马燕秋同学,联系电话:13677532050,电子邮箱:923414526@qq.com。高职学院学生报送作品至学生会学习实践部部长卢转丽同学,电话13239931231,电子邮箱:764539892@qq.com

进入复赛作品由各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在620日上午13:00前报送继职教学院团委,联系人:王哲,联系电话:2057013,电子邮箱:398320695@qq.com

五、作品评选

由继职教学院学生会同学和各班主任老师对作品进行初选,被选上作品交继职教学院团委参加复赛,复赛由继职教学院教师和聘请的专业老师从作品主题、表现创意等方面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如果参赛作品多于10份,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如果参赛作品少于10份,则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鼓励奖若干。对所有获奖作品均发荣誉证书和实物予以奖励。

七、大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积极组织,确保成效。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尽可能多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师生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4.遴选作品,广泛传播。入选作品通过学院,学校文明网及广播、电视、校报等媒体进行刊播,宣传栏、电子屏等文化阵地进行展示,并选送优秀作品上报兵团、自治区和中央文明办。

  

  

石河子大学继职教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