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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三)

发布者:成教学院发布时间:2018-08-24浏览次数:686

一.审核评估的对象

审核评估是针对2000年以来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包括两类院校。一类是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需参加审核评估(我校2004年参加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一类是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含合格评估调研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在五年后必须参加审核评估。

二.审核评估的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三.审核评估的时间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810月。

1.我校(  C   )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A.2002年      B.2008年    C.2017年   D.2018年


2.学校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时间是( C  )。

A.2018年8月            B.2018年9月

C.2018年10月         D.2018年11月


3.学校是哪一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B)。

A.2004     B.2008       C.2006     D.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