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1996年由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各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有92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职工2493人,专任教师1714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生41559人,其中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3693人。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扎根边疆、建设边疆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的办学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兵团精神育人,为维稳戍边服务”的办学特色,曾荣获“国家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校20多年来,共培养毕业生44058人,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时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进一步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更好满足边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美好教育需要。
(数据更新时间:2019年4月3日,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
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SHIHEZI UNIVERSITY),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国标代码:10759
第三条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并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实际,适当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等其他类型教育。
第四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除在校本部授课外,在疆内设有经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批准的11个校外函授站(教学点)。
第五条 我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后,毕业时颁发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我校学位证书(无学位授予权的专业除外)。我校颁发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备案。
第六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七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第九条招生期间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察处领导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按照考生的成人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各类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须进行专业课加试。
第十五条 我校原则上认可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40岁以上考生,在计划满足的条件下,予以照顾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新价非字〔2000〕28号)。
第十八条 我校网址:www.shzu.edu.cn,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8116,招生咨询网址:sce.shzu.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我校护理学高起本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必须是已经取得护理专业中职毕业证的考生,其他考生不允许报考。
6.报考法学类考生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规定,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法学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法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7.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5日至
三、报名方式、程序
2019年我区成人高考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填报意向志愿)、现场确认信息和填报正式志愿三个阶段。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预报名时间内(8月25日—9月4日),登陆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http:// 124.117.250.18),登记报名信息。
2.按规定时间(
3.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遗失者,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我校护理学高起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已经取得的护理专业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录取免试、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交相关部门颁发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2019年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
4.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后(约11月初),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陆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四、考试日期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2019年10月底(具体时间见本人准考证)
2.考试科目:
层次 | 报考类别 |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 ||
高起专 | 理工类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汉语 |
文史类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汉语 |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大学语文 |
艺术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艺术概论 | |
理工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高数(二) | |
经济管理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高数(二) | |
法学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民法 | |
教育学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教育理论 | |
农学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生态学基础 | |
医学类 | 政治 | 英语/汉语 | 医学综合 | |
高起本 | 理工类 | 数学(理) | 英语/汉语 | 物理、化学综合 |
备注: 我校各类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英语”或应试“汉语”。 其中: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以外的各民族考生只能选择应试“英语”。
3.考试大纲、复习资料:2019年成人高考使用教育部2011年最新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复习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
五、主要照顾和加分政策
(一)免试入学: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加分政策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州、市)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自治区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选择应试“英语”科目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考生(以身份证和户籍信息为准,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人员(1994年12月31前出生)。
(8)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回族考生。(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规定:伤残人民警察本人、烈士子女、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疆内成人高等院校的,单科成绩不为零,均可照顾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值不累加,按最高一项计算。
6.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成绩和证书的原件,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无效。
六、本报名须知未尽事宜或与2019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不相一致的,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
七、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8116QQ:2104243533
招生咨询地址: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公室(石河子市东一路石河子大学南校区西门旁三十二小区77栋)
石河子大学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层次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类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专业备注 | |
1 | 专升本 | 法学 | 法学类 | 函授 | 2.5 | 3100元/年 | 乌鲁木齐、库尔勒授课 | |
2 | 专升本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类 | 函授 | 2.5 | 31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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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升本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中医类 | 函授 | 2.5 | 3100元/年 |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 |
4 | 专升本 | 动物医学 | 农学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 |
5 | 专升本 | 化学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 |
6 | 专升本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 |
7 | 专升本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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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升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 |
9 | 专升本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 |
10 | 专升本 |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与管理方向)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 |
11 | 专升本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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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专升本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38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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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 | 医学类 | 业余 | 3 | 4100元/年 | 校本部、阿勒泰、阿克苏、哈密授课 | |
14 | 专升本 | 口腔医学 | 医学类 | 业余 | 3 | 41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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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专升本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类 | 业余 | 3 | 4100元/年 | 校本部、阿克苏授课 | |
16 | 专升本 | 护理学 | 医学类 | 业余 | 3 | 4100元/年 | 校本部、阿勒泰、阿克苏、哈密、乌苏、博乐授课 | |
17 | 专升本 | 药学 | 经济管理类 | 业余 | 3 | 41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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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专升本 | 中药学 | 文史、中医类 | 业余 | 3 | 41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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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专升本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 | 2.5 | 3300元/年 |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 |
20 | 专升本 | 会计学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 | 2.5 | 3300元/年 |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 |
21 | 高起专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2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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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高起专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2500元/年 | 校本部、库尔勒授课 | |
23 | 高起专 | 临床医学 | 理工类 | 业余 | 4 | 3600元/年 | 校本部、阿勒泰、阿克苏、哈密授课 | |
24 | 高起专 | 护理 | 理工类 | 业余 | 4 | 3600元/年 | 校本部、阿勒泰、哈密、乌苏、博乐、图木舒克市授课 | |
25 | 高起专 | 药学 | 理工类 | 业余 | 3 | 36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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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高起专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类 | 业余 | 4 | 36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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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高起专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工类 | 业余 | 4 | 36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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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高起专 | 会计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2100元/年 | 校本部、库尔勒、哈密授课 | |
29 | 高起专 | 学前教育 | 文史类 | 函授 | 2.5 | 1900元/年 | 校本部、图木舒克市授课 | |
30 | 高起本 | 护理学 | 理工类 | 业余 | 5 | 41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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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报名网址:http://124.117.250.18(请务必在8月25日至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8116,招生咨询QQ:2104243533。